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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规范人事调配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精细化管理
浏览:955次 时间:2013-05-0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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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精细化管理,湟中县制定出台《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对人事调配工作实行"四明确、四确保",有序推进全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明确责任,确保干部人事调配科学化。进一步明确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形成逐级审定的人事调配模式,即在党管干部、归口管理、集体审定的前提下,各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必须严格符合单位编制空缺、实际工作需要、岗位空缺等条件,用人单位向组织或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或人事局集体研究决定;县外调入的,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切合实际,统筹兼顾,严谨周密,不断提升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透明度。

明确程序,确保干部人事调配精细化。严格干部人事调配程序,针对借调、县内调动、县外调入、调离本县四种人事调动情形,制定了16条规定,对人员调动单位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初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办理调动手续做出详细规定,并对接受立案侦查或审查、干部职工回避等不能调动的几种情形作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标准,确保干部人事调配合理化。在干部人事调配政策上,规定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行业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严控制;参加省、市遴选的,需经单位和分管县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新录用干部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本县。

明确纪律,确保干部人事调配规范化。严肃人事调配工作纪律,规定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在人事调配工作中要服从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坚决抵制人事调配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自觉执行人事调配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借调、调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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