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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五项措施丰富居民“菜篮子”
浏览:900次 时间:2013-10-0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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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到2015年,湟中县将利用3年时间实施"菜篮子"提质增效工程,通过创新经营体制、转变经营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措施,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进一步增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和保障能力,把湟中县建设成为西宁市重要的蔬菜供应基地和全省农畜产品供给大县。计划到2015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总产达35万吨,市场供应量达28万吨,较2012年分别增长9%、13%、4%;肉、蛋、奶产量分别达3.3万吨、0.34万吨和8.4万吨,较2012年分别增长20%、18%和18%。

--园区"引"农,壮大发展规模。按照"一区一核七园三带"的发展思路,抓好以西纳川、云谷川为重点设施温棚蔬菜园区;以共和大白菜生产、西堡胡萝卜生产、鲁沙尔精细蔬菜生产、上五庄蒜苗生产、上新庄胡萝卜和蒜苗生产、拦隆口蒜苗生产等8个优势生产区,计划到2015年,新建蔬菜温棚4000栋,改造提升旧棚3000栋,温棚总数达到2.5万栋、面积3万亩;规模露地蔬菜生产基地105个、种植面积达11万亩;全力抓好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集中力量打造小南川奶牛养殖、西纳川肉牛肉羊养殖和西川生猪养殖及仔猪繁育三大养殖园,计划到2015年,发展规模养殖户4450户,新建65个、规模化养殖基地达到160个,建设畜棚3000栋、18万平方米,维修畜棚600栋、3.6万平方米,全县畜棚总面积达138万平方米;将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牧场纳入畜牧业调整范围,发展家庭牧场150个;实施草畜联动战略,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为契机,通过土地流转、利用山地荒坡扩大草场面积等措施,大力发展饲草产业,计划到2015年,全县人工饲草种植面积达15万亩、饲草总产量35万吨。

--标准"强"农,提升产品质量。推广实施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操作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在重点蔬菜生产基地设立产品检测点,构建蔬菜生产"基地(村)-乡镇-县"三级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实施"菜篮子"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和定点屠宰场查验证件、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农畜产品监管能力建设和检验检测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和检测水平。计划到2015年,"菜篮子"质量标准推广普及率达到98%以上,新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30个,认证产品30个,其中绿色基地认定面积2万亩、产品10个。认定省级规模化养殖场90个,国家级标准化养殖场数量15个,定点屠宰率达100%。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湟中蔬菜"、"湟水源地生态畜产品"品牌,增强产品市场活力。

--培训"助"农,提升技术水平。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实行县站包县、乡站包乡、技术员包村的"三包"技术培训,加强对经营者的实用技术和管理技术培训,积极创建示范棚、示范地,全面提高养殖水平,提高牧业增值增效中的科技含量。加强优势特色蔬菜、畜牧优势主导品种的引进、培育,加快推广适合市场需求、适宜本市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的品种,力争3年内蔬菜基地实现良种全覆盖,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提高现代机械化装备水平,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为依托,积极引进推广温室增温、牧草种植加工、畜产品生产等现代化机械设备与技术,提高生产力水平,促进节本增效,力争3年内蔬菜机械化生产面积达到6万亩。

--市场"便"农,搞活产品流通。积极推进"农超(超市)"、"农批(批发市场)"、"农校(学校)"、"农社(社区)"对接和农产品"一站式销售"服务体系,建成蔬菜加工点10个,建立蔬菜直销门市部50个,超市直供点15个,建立中小型产地交易市场10个,生产基地配送中心30个。加快蔬菜保鲜、加工体系建设,鼓励"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场企挂钩"等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弘大、绿青、源缘、苏尔吉、高原爽等5座保鲜库作用,因地制宜建设小型保鲜库、打冷库、包装车间等设施,建立生产与保鲜贮藏的连接机制,增加地产蔬菜保鲜贮存量,调剂淡旺季供应,力争"十二五"末,全县建成小型蔬菜保鲜、贮藏库435个、储量4950吨,建成蔬菜加工点10个,其中脱水蔬菜精深加工点1个。

--政策"惠"农,夯实发展基础。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级水电路配套项目扶持,力争3年内完成已建成和新建的8000余栋温棚的水电路配套设施。对生产稳定、规模集中的蔬菜基地,县级财政每亩补贴20元,对引进良种奶牛、肉牛的县级财政每头补贴1000元。对基地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运行良好、生产效益发挥较好、供应本地市场稳定的生产实体进行奖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网络。把达到适宜规模的家庭牧场纳入政府小额扶持范畴,在信贷资金上给予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财政贴息建设多功能贮藏窖,扶持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和产地集配中心,培育蔬菜、肉类贩运大户,并视其对本市市场的贡献率给予奖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发展分拣清洗、分等级、整理包装等初加工,发展脱水蔬菜,对旺储淡销的保鲜库给予收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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