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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浏览:867次 时间:2013-10-1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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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湟中"为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截至9月底,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02起,较去年同期增加2起,增长2%;死亡6人,较去年同期减少9人,下降60%。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及时调整湟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点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为了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从安全意识、安全措施及重点项目管控等方面入手,加强自我监管,认真做好本行业、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管理。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冶炼、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以重要会议、节假日及重大活动为节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一个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大检查","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领域专项检查"活动24次,截止9月底,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68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13项,下发整改责令书33份,限期整改637项,停工停产14家,查处非法经营单位2家,整改完成率82%。累计查处非煤矿山、冶金及工贸企业78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43项,整改64项,下发责令书14份,整改完成率80%;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25家,排查安全隐患161项,下发责令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90余项,整改完成率78%。对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企业进行了处罚,对33家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县2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3家非煤矿山企业和9家工贸企业完成了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构建救援体系,提高应急能力。制定了《湟中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各企业也相应制定了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机构、指挥体系和各相关部门的救援职责。积极进行安全生产预防演练,先后监督指导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了"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救援演练9次,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了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了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开展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截止9月底,全县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34项,出动宣传车4次,组织曲艺演出1次、悬挂横幅93条、制作宣传展板52块,宣传画展板286块,张帖标语953余张,播发主题宣传片2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托安全培训机构,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执法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共组织开展各类人员培训7班次,培训人员达630人次。

--加强监督检查,按时完成整改。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7月17日在我县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重点对乡镇、街道、社区、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增加了基层监管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安监站职能,发挥前沿阵地堡垒作用。督促各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及时跟进,督促按时整改,对不按时整改的责令其停产、停工整改,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整改完成后督促整改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改,确保安排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完成整改后再由督查组进行复审,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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