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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四轮齐驱”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浏览:541次 时间:2015-11-2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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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围绕公共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主线,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械不良事件发生。

--加强监测预警,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抓手,制定下发了《湟中县创新中国成立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试点活动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生产准出制度,加大监测力度,实现了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监督无缝衔接,将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及认证产品作为监测重点,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累计检测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1008批次,鲜肉、猪肝兽药残留109批次,合格率均为100%;检测蔬菜农残1967批次,合格率为97.6%;完成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监测抽样送检任务35批次。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对李家山、田家寨镇14个蔬菜生产基地的45个农产品进行绿色无公害申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检测食品微生物50份,合格率为100%;强化食源性疾病审核,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14例。着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畅通部门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成功举办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模拟现场应急实战演练,提高了应急指挥和各相关部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狠抓药械监管,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不定期开展各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收缴销毁过期药品28瓶(盒)、体外诊断试剂11盒,做到县、乡、村医疗机构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及药品经营许可换证工作,全县90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了分级分类定级、GSP认证、药品经营许可初审工作,21家通过了GSP现场检查认证,33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药品电子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两打两建"、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检查,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0余家,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1家;巩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省级平台集中采购主渠道建设,完成了13个批次的药品监督抽验任务,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6例;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40多种、100余盒(瓶)。

--开展专项行动,严打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餐桌污染"、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650家,责令整改27家,行政处罚11家,取缔无证经营6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把索证索票和购进查验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累计查处涉及农产品质量案件9起,行政罚款8780元;查处过期兽药4种、人用药2种,涉案金额4413元,全部予以销毁;查获不合格散装食品100多箱、过期食品319袋(包、瓶),查处假冒互助牌白酒220斤,白酒包装48套,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扎实开展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10余次,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监督覆盖率100%,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全面完成了整改;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新增B级单位44家;开展"透明阳光厨房"专项活动,打造阳光厨房80家;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肉类来源、添加剂使用、清真食品标识认证等重点进行督查,累计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余家,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扩大舆论引导,提高安全意识。以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举办了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周、"四进七个一"等主题活动,在县电视台定期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和知识短片2期,发布湟中县夏季食品安全预警信息1期,食品药品安全温馨提示信息3条;充分利用学校板报、广播、校园网等媒体,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普及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等相关知识;举办食品药品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人数达1500余人次;利用"三下乡"、"科技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集中宣传,印制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以及食品添加剂宣传单共计5万册(份),展出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本(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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