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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四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浏览:479次 时间:2015-12-0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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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体冬季生产生活情况,积极组织力量深入排查,了解和掌握城乡低收入群众、优抚对象、房屋拆迁户等困难群体冬季生产生活状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全县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抓好摸底排查,及时发放救助物资。对全县五保对象、重灾户、困难户、特困职工进行细致摸底排查,登门到户,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缺粮、缺衣少被和安全过冬等问题,分类造册登记,确定救济对象,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济方案,及时为困难群众、受灾群众拨发生活补助资金,添置取暖设备,发放棉被、棉袄、棉裤等御寒物品。全县拨发救灾资金630万元,面粉565万公斤,有效保障了因春荒、风雹、山体滑坡受灾的5.2万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给大才乡、海子沟乡、上五庄镇等乡镇拨发60多顶救灾帐篷,确保辖区内居住在易发生山体滑坡险情险段的群众及时转移。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补助发放到位。惠民政策资金严格实行"一卡(折)通"发放到户,杜绝暗箱操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镇、村、户及边远地区,跟踪了解款物发放情况,确保各类救助物资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为全县1628户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90.54万元,燃气补贴1.97万元;为1588户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费119.1万元,为40户城镇"三无"对象发放取暖费4万元;为1254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805.97万元;为210户城镇低保特困户家庭发放一次性冬季取暖补助0.42万元。

--实施分类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严格标准,重点保障痴呆、病残等弱势群体,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困难的进行倾斜照顾,重点对车站、街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落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发放食品和御寒物品;对流浪的危重病人及精神病人给予及时治疗;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安排护送。

--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投资1.04亿元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306套,已入住950户;农村奖励性住房4200户,发放奖补资金7140万元,现已全部乔迁新居;农村困难危房改造2000户,发放补助资金5000万元,入住率达85%。向符合发放补贴的134户城乡保障对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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