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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采取六项措施稳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浏览:703次 时间:2013-09-0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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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县积极推进"生态湟中"建设,将"创森"工作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相结合,做到早安排,早动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全县"创森"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县国土、农牧、林业、旅游、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森"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将"创森"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当中,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编制完成了《湟中县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使"创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程实施步伐。紧紧抓住国家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投资5477万元完成"四边"绿化、天然林保护工程高标准造林、新农村绿化、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绿化4个重点工程。其中在鲁沙尔、上新庄、拦隆口3个乡镇完成"四边"绿化6150亩,共栽植云杉、油松等大苗27万株,丁香、榆叶梅等高规格花灌木15万株;在鲁沙尔、多巴等5个乡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高标准造林工程,完成0.7万亩高标准造林,栽植青海云杉大苗119.2万株;在田家寨、共和等7个乡镇20个村庄完成新农村绿化工程,栽植各类苗木44万株,绿化村庄主干道5.3万米、庭院3431户,绿化村委、学校、广场等空闲地5.4万平方米;在李家山、拦隆口等4个乡镇实施20个村庄的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绿化工程,栽植各类苗木37.2万株,绿化村庄主干道6.5万米。

(三)构建宜居家园,着力打造精品景区。 投资412万元实施县城绿化项目,对县城和平路、团结路、迎宾路、庄隆路以及文化广场、塔尔寺广场进行树种更新改造和补植补栽10.5万株;对县城北出口景观廊道进行高标准绿化,精心选择搭配绿化树种,共栽植各类苗木22.8万株,种植草坪5000平方米,形成了比较好的阶梯层次,做到了四季常青、三季有花,提升了塔尔寺大景区旅游形象。

(四)强化林业管护,加大督查查处力度。把林业生态建设监督管理作为"创森"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县"创森办"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检查制度,先后6次对"创森"工作的工作进展、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整改问题9条,有力的促进了"创森"工作的质量。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苗木管理模式,加强全县173万亩的管护工作,做到前期种植和后期管理并重。认真做好森林巡查和防火工作,成立森林专业扑火队一支,及时查处各类火情38起,处理39人;设立41所林业管护站配备295名森林管护员,加强与县森林公安局的协作能力,查获各类林业案件5起,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的林业监管工作格局。

(五)发展林下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足"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凭借我县是西宁市的生态屏障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群加国家森林公园和上五庄、南朔山省级森林公园年接待游客6余万人,实现森林生态旅游综合产值200万元。 2012年,全县实现林业产值1885万元,同比增长3.1%。积极探索林业生态建设与河湟文化、藏文化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主要文化景点共栽植各类树木10万余株,积极推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六)加大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对"创森"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组织召开"创森"专题会议4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张贴标语800余张、悬挂横幅3条,在县电视台播放"创森"公益广告3期,编发《创森工作简报》6期,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我县群众对创森支持率达93%以上,满意度达92%以上。鼓励全县各行业的干部群众、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100%,尽责率达92%以上,逐渐形成了人人关心"创森"、人人支持"创森"、人人参与"创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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