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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强化工作措施 全力制止和查处非法建设
浏览:172次 时间:2013-09-1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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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3月启动全县非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湟中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顺利推进了各项工作。特别是在8月27日,县上按照全市拆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制止和查处非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后,各乡镇、各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措施进一步细化,全县非法建设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违章建设89户26708平方米,其中当场拆除47户8730平方米、自行拆除11户2000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31户15978平方米。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全县制止和查处非法建设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康川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人员班子,集中精力抓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逐级明确,做到了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空白。

--强化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局精心策划,密切配合,开辟专栏,跟踪报道,不断加大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主动自拆的给予表扬,对影响拆违的及时进行曝光。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和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法抢修、抢建,营造了浓厚的拆违氛围。

--强化依法整治。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摸底调查,特别是对拆违对象逐家逐户梳理核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拆违工作,将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向群众公示,做到政策公开、信息透明。凡是违法建设,不论涉及到谁,都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对个别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未经行政审批擅自扩大建房规模、户外私自扩建房屋的重点户,在宣传教育无果的基础上,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依法强执拆除。严厉打击非法承揽建筑的外地私人建筑队,共驱除四川等地私人施工队25个、240余人。

--健全工作机制。为巩固拆违成果,着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真正管起来,加强对闲散及公共用地的监督管理。通过绿化、建设等手段,做到地尽其用,防止回潮。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加大力度、加强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手段,实现零目标管理,坚决遏制违建增长态势。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住建、国土、公安、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动。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一律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核、批准手续;住建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工商、环境保护、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不予发放有关执照。

--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监督管理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各乡镇、康川街道办事处把防违、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法建筑做到了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各乡镇、县城管局制定了工作计划,建立了违法建设行为日常动态巡查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最大限度减少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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