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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多措并举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浏览:567次 时间:2019-08-08 来源:本站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 "四个最严"重大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中心任务,强化"四有两责",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全力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按照"提前介入,安全先行,风险防控"的总要求,成立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2019年湟中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9年湟中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501家次,营养餐配送点36家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83家次,食品经营店23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对存在问题的166所学校食堂开展"回头看"检查,实现了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到位全覆盖的良好效果;开展县域内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对生产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15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有效降低了食品生产源头风险;积极开展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快速检测车对农村集贸市场开展食品现场监督抽检120个批次,有效整治了市场违法经营行为;针对小餐饮乱象,集中开展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小餐饮场所263家,下达整改通知20份,进一步规范了县域餐饮市场。

--紧盯关键环节,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绿色餐厅"创建工作,成功打造"健康餐厅"5个,"健康食堂"5个;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餐饮安全,集中对全县范围内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责令停业整顿8家,没收过期食品425袋(瓶);旅游旺季期间,重点检查辖区内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经营证照,将食品小摊贩、小作坊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始终做到亮照亮证经营,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明码标价,有效净化了旅游市场经营环境;针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达800人,进一步提升了学校食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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