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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指导组、市普查办莅临指导湟中区“四普”实地调查工作
浏览:1次 时间:2024-11-22 来源:未知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工作。湟中区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76处,分布于全区15个乡(镇)。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市关于“四普”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快湟中区“四普”实地调查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近期,省“四普”指导组和市“四普”办公室莅临湟中区进行文物普查业务指导工作。

    指导组根据湟中区现阶段实地调查分组,分别在共和镇、多巴镇实地参与、指导普查工作,同业务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讨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期间,指导组就普查点范围划定、实地普查内容、普查系统录入,以及照片、标本等信息采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普查数据采集录入标准;同时,针对古建筑单体文物消失、易地迁建、使用管理单位的变化,以及新发现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等级等问题答疑解惑。指导组对湟中区在“四普”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普查工作中展现出的严谨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予以充分认可和高度赞扬,并要求在持续高质量推进普查任务的同加快实地调查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普查任务。
    做好文物普查是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本次指导检查为湟中区科学规范地开展后续文物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也进一步提升了湟中文物普查队伍的业务能力。下一步,我区将持续遵循“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原则,扎实做好实地调查,强化内业资料整理,并结合田野调查,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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