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21日,湟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田灵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绽永刚、白民杰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青海湟信种子有限公司、湟中区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多巴镇玉拉脱毒草莓繁育基地、甘河滩国营林场、多巴苗圃、良种繁殖基地实地检查,重点围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生产经营规范及市场执法监管等情况,听取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近年来,湟中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民族种业重要指示精神,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种子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宣传教育、支持保障、监管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执法检查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全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把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普法、强化执法,切实提高全区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意识。选优配强人员力量,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用种安全。构建以农业、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为主的协同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和手段,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和约束监管者、销售者行为,依法维护种子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