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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养殖项目》的答复
来信时间:2017-02-23 18:48:06 回复时间:2017-02-28 00:00:00

网友的来信:

  您好,县领导,我想在自己家的地里办个养殖,我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到那些部门办理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个人不能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修建养殖场。另外根据湟中县《关于暂停受(办)理设施农用地的通知》(湟国土字[2017]13号文),今年我县已经暂停土地的审批手续,所以目前暂时不能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详细可以咨询湟中县国土资源局,电话223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