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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收费不合理》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1-07-22 10:49:36 回复时间:2021-07-26 00:00:00

网友的来信: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所反应的是物业收费不合理问题。我的房子位于多巴镇沙窝村燕沙印象对面燕阳小区,该小区是2020年年底大才村安置房,物业负责人马英,电话***********,2021年年初装修时物业向每户业主收取二千元装修押金,向装修单位收取三千元装修押金,且在装修完毕物业检查验收合格后往后拖延六个月才返还装修押金,我认为此做法不合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请相关单位督导该物业及时返还装修押金及利息为盼!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核查情况

    经我局工作人员了解, 业主所投诉的每套房屋向业主收取2000元的装修押金,向装修单位收取3000元装修押金。向装修单位收取押金并非3000元,而是同样收取2000元装修押金。它是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领取钥匙后,物业公司按照业主公约及相关规定收取的业主装修押金,主要目的首先是考虑到为更好地保障业主的权益,从专业角度对业主房屋结构进行把关;其次是约束装修施工人员在办理装修施工手续后进行一些违规装修如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屋内格局、随意拆毁墙体、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等,造成整栋楼的安全隐患等行为。

    二、处理结果

    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后,在业主装修完毕竣工验收六个月后将押金退还。

      

                      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