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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水排放》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2-08-11 16:52:05 回复时间:2022-08-16 00:00:00

网友的来信:

  用吸污车将化粪池的污水排放到河水中是否合法合规,如不合法,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和处罚,今天遇见有吸污车将污水排放至多巴地域的湟水河中,望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我联系视频证据。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核查情况

    8月19日接到承办单后,我局立即安排大队执法人员联系举报人取得视频证据,即日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吸污车隶属于青海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川分公司,该公司管理运营康川街道办事处下辖所有小区的化粪池清淤工作。吸污车日常作业时在湟水河多巴段装水,拉运至各小区内对化粪池进行冲洗、疏通,冲洗产生的污水排入污水市政管网。

    二、处理结果

    已向市民解释。

西宁市湟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