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财办预〔2019〕33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财金字〔2022〕34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局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公示如下:
附件:1.湟中区水利局2020-2021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附件:2.湟中区水利局2020-2021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