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峰(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分管乡镇工作。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应急管理、教育、水利、林草、市政运行、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工作。具体负责闲置资产盘活、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地方志编纂、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负责代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地质灾害搬迁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管委会。
    代管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武装部、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西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