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浏览:598 时间:2021-07-12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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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xx/2021-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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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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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湟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湟中区统计局

湟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8290人,占32.4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6753人,占67.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常住人口增加54498 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97290人,全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6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 5926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36327人,流动人口为2293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3096人,年均增长5.0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7〕增加36327人;流动人口减少13235人,年均下降4.4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7〕2020年7月湟中县撤县设区,因此七人普有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六人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