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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中区人事政策》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1-01-27 11:47:53 回复时间:2021-02-01 00:00:00

网友的来信:

  尊敬的书记您好!

    

   目前湟中已撤县设区,本人户籍湟中,因家庭也在湟中区。本人行政编制(海西州),目前已工作7年·因个人家庭原因,需要在湟中区寻找接收单位目前对湟中区户籍调入湟中区,是否有相关政策。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务员转任需根据拟转入单位工作需要、职位空缺、编制和职数限额,并综合考察拟转任人员的身份、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现实表现等,在征得转出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经动议、商调、审档、考察、送审等程序方可转任。湟中籍及家庭住址在湟中并不能作为转任的充分必要条件,仅能作为转任的参考条件。

因您在留言中并未将个人基本情况写明,对您是否符合转任到我区工作,我们无法明确予以答复。现将《青海省公务员转任办法》中有关条款摘录如下,供您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任:

(一)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职位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二)公务员遴选时,因达不到报考人数被取消的职位;

(三)因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交流工作需要;

(四)在机关内部从事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工作性质特殊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

(五)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六)患有高原性疾病不能在高海拔地区正常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任:

(一)试用期未满的;

(二)原工作单位需要继续留任的;

(三)经乡镇换届选举在第一个任期内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五)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务处分、诫勉、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六)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七)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公务员转任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转任到省级机关的,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转任到市(州)、县(市、区、行委)级机关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在市(州)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转任到省级机关的,应当具备公务员身份之后在机关工作满四年以上(含试用期)。

(三)在县(市、区、行委)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转任到上级机关的,应当具备公务员身份之后在机关工作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

三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以上的公务员,转任到上级机关可不受前款第(二)、(三)项所列条件的限制。

如您对转任工作还有疑问,请与西宁市湟中区公务员局联系。联系人:何冠雄,联系电话0971-22793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西宁市湟中区公务员局 

                                                               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