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中县第二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西堡镇实施方案的批复》(湟政〔2018〕219号)及《关于同意湟中县第三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西堡镇实施方案的批复》(湟政〔2018〕245号),西堡镇将佐署、葛一、堡子、鲍家沟、寺尔寨、羊圈、西两旗、葛二、东花园共9个村实施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类项目,将2018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每村40万元分别入股至青海湟中县海宁化肥厂等9个公司,现资产收益协议期限已到期,本金收回至西堡镇三资办。为使原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西堡镇编制了《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2022年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6月4日至6月13日)十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0971-2230186。
监督邮箱:hzhfpb2232391#163.com(#替换为@)
监督通讯地址: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7号
附件: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2022年非贫困村发展 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