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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四届西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湟中县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
浏览:295次 时间:2020-06-24 来源:本站

(2020年6月23 日政协第十四届西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西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6号)批准撤销湟中县,设立西宁市湟中区,以原湟中县的行政区域为湟中区的行政区域。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四届西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政协第十届湟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变更为政协第一届湟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相关机构名称同时变更。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及其相关机构组成人员职务名称作相应调整,不再重新选举任命,任期不变。

二、住湟中县的政协第十四届西宁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继续有效,更名为住湟中区的政协第十四届西宁市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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