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政〔2016〕228号
湟中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决定承接取消和调整部分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湟中县人民政府决定承接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项、取消2项、改变管理方式3项、合并2项、修改项目名称1项、未纳入行政审批目录管理6项,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认证做好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切实做好后续工作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016年11月7日
抄送:多巴新城管委会、上新庄中小企业创业园区管委会、塔尔寺大景区办公室,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县委各常委、人大各主任、政府各县长、政协各主席。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1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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