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是加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快法治湟中建设步伐,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对帮助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责任、范围和程序
(一)明确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和发布解读材料;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
(二)明确解读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1.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或部门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文件;
4.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文件。
(三)规范解读程序。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部门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重点、解读时间、解读形式、解读渠道、其他事项等;解读材料包括具体解读内容。部门制订的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领导审签。各部门提请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县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应当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上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县政府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其中,政府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同级法制部门审查。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和渠道
(四)完善解读内容。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时,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五)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除文字内容外,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