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政办〔2016〕221号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中县2016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县环境保护局拟定的《湟中县2016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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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各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9月23日印发 |
共印40份 |
2016年9月23日
湟中县2016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西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湟中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三区”发展总思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全面对照15项创模考核指标要求,巩固和提高已基本达标的各项指标,强化空气质量、县域内饮用水源地保护、水环境功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指标整改措施,力争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创模考核验收。
二、2016年重点工作
全面整改落实环保部反馈的湟中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意见,强力攻坚尚存在差距的2项指标,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标、工业污染防治指标;扎实推进县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建设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煤改气”、餐饮油烟整治;加强煤炭交易市场监管、严控企业用煤品质;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整治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理,督促落实好建筑和拆迁工地、物料拉运车辆等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黄绿标”发放管理,完成油气回收改造、油罐车改造等工作任务;加强加油站监督检查和储油库改造工作,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强化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按照制定的搬迁计划,进一步强化措施和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多巴镇丹麻寺、拦隆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搬迁工作;完成20个水源地划定工作;尽快消除县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面源污染隐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现有道路周边管理,严格检查过往车辆,消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风险隐患;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备用水源,合理安排不同水源的备用水源地。
(三)加强湟水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巩固已取得的水污染治理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县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提升县域水环境质量。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做好沟渠综合整治、沿河两岸违章建筑整治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实现县域内国控、省控各断面稳定达标。
(四)提升危险废物建设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杜绝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完善污染控制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工业及医疗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五)严管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制度,督促落实已编制的各类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竣工环保验收进度,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严格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制定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稳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做好评估验收,确保审核质量。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并完善“一企一档”,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各创模责任单位:
按照《湟中县2016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创模工作,深入推进本辖区、本领域创模各项工作。针对创模重点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环境质量上台阶、基础设施上台阶、环境管理上台阶”的目标任务。
县委宣传部: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制定2016年度创模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设“创模”专栏,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指导县广播电视台落实“创模”宣传,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
县环境保护局:
1、按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湟中县2016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市环保局考核;制定并下达年度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污染减排措施,强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强化环境执法,切实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排查污染风险和隐患,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3、空气质量。积极协调开展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科学规划空气质量改善和达标进程,明确不同时段颗粒物污染控制的主要方向。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落实《湟中县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和措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源头削减措施,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目标任务,实现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高,并早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要求。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建立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杜绝恶性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
5、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在巩固已取得的水污染治理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提升县域水环境质量。强化县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管,做到达标排放,确保国控、省控、市控出境各断面水质稳定提高。
6、区域环境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标。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噪声监管,规范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7、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监督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县城污处理厂等重点企业自动监测站装置正常运行;严格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稳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做好评估验收,确保审核质量。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按环境统计)“一企一档”,做到环保档案完备。
8、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审核和发放,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相关工作。
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加强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做好当年全县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当年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信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杜绝环境安全隐患。督促全县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依法安全处置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
11、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竣工项目环保验收进度,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落实规划环评,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规划环评执行率均达到100%。
12、创模工作积极争取更大帮助和支持。加强与市创模办的协调沟通,经常性汇报创模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更大的帮助和支持。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1、完成近三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1.7%。做好环境保护投资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1.7%,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O%。落实市政府清洁能源政策、措施及工程项目效果等,编制能源平衡表及其说明。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减排任务。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完成辖区内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任务。
4、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生产环节安全监管,防止发生事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5、配合县环保局做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
6、按照《湟中县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炭市场治理等相关工作。
7、与县质量技术和监督局、工商局共同做好煤质监控相关工作。
县水务局:
1、单位GDP用水量实现近三年逐年降低。制定全县工业和生活节水工作方案,实施工业企业节水升级改造项目,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减少企业新鲜水使用量;建立节水工程项目台帐;编制城市水平衡图(或表)及其说明。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年内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强化管理,确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3、做好湟水河流域(湟中段)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加强湟水河综合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水体沿岸倾倒的生活垃圾,确保达到无黑臭、无居民投诉、无垃圾乱堆乱倾倒的现象;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河道、沟(渠)管理长效机制,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
4、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工作。建立饮用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饮用水水源地界桩、公示牌与隔离设施、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
县公安局:
1、做好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严格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完成年度机动车减排任务。
2、加强道路交通监管工作。加大对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排气不达标的二手车落户湟中;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予进行运营年审;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严格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3、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加大机动车路检及抽检力度,完善机动车尾气(含汽车和摩托车)定期检验制度;协助做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
4、落实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道路管理,降低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风险,杜绝城市饮用水安全隐患;做好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
全县绿化覆盖率≥35%。继续推进连辖区重点绿化项目建设,加大绿地建设力度,绿化覆盖率达到创模要求;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全县绿化覆盖率。
县城镇管理局:
1、做好弃渣土场及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规范渣土挖运作业,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清理整顿渣土挖运市场,完善渣土运营管理,全面落实渣土运输车辆挂牌许可作业制度,逐步安装渣土运输车辆GPS及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施,进一步提升渣土挖运监管能力。制定2016年抑制道路扬尘工作方案,强化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措施,做好城乡结合部洒水降尘、人工保洁工作,提高道路清洁标准;完善道路清扫保洁与考核办法,加强对垃圾、枯枝落叶等焚烧监管,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2、做好湟水河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县水务局做好水体沿岸倾倒的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确保达到无黑臭、无居民投诉、无垃圾乱堆乱倾倒的现象。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垃圾场运营管理,健全垃圾填埋厂长效运营工作机制,确保正常运营。
4、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督导各乡镇全面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鲁沙尔镇、多巴镇、西堡镇等重点乡镇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县统计局:
完成创模社会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按创模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指标数据统计与资料分析,明确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及时提供创模需要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并符合创模要求;配合做好问卷调查相关工作,年内组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统计工作。
县交通局:
1、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2、加强道路噪声污染管制。
3、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停车场建设规划。
县教育局: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做好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的统一,并正式纳入到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1、制定秸秆禁烧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各乡镇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区域巡查力度;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督促各乡镇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2、做好畜禽养殖相关工作。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湟水河流域(湟中段)畜禽禁养区范围的划定,配合协助各乡镇做好河道两侧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养殖户)人搬迁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各乡镇做好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做好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房屋拆迁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按照《湟中县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 、房屋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全面达到“五个100%”扬尘防控标准。
县国土资源局: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场;落实矿山企业环境保护责任,严格矿山开采审批,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未通过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做好采矿场扬尘控制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
加大创模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创模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率的满意率;营造创模县城气氛,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开设“创模”专栏,把创模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达到创模考核验收要求。
县旅游文化和体育局:
加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路面平整干净,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开店铺等现象;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坚决打击“黑导”“野导”。加大辖区垃圾清运力度,垃圾集中收集、集中清运;完善城镇辖区内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各乡镇:
1、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2、按照《西宁市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道路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
3、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
4、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
5、加大辖区内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监管力度。
6、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辖区内环境清洁干净,河道、
沟渠无污水乱排、乱倒垃圾现象。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县《2016年湟中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责任分解》、《第六阶段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细则》和全县创模工作责任要求,进一步完善近三年创模档案工作,补充完善近三年创模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专题报告、特色报告,对全县创模资料统一整编,核查相关指标数据之间的统一性和逻辑性,全力备战创模考核验收工作。
(二)省、市级专家指导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邀请省、市级专家进行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
接受国家环保部创模技术评估考核验收。
(四)考核验收整改阶段:(12月1日—31日)
根据考核验收专家组的整改建议,研究制定创模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和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创模整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创模工作。按照全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的总体安排部署,县创模办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综合协调推进全县创模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创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创模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大督办、检查及考核力度。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推进创模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机制。县创模办、目标办负责健全完善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创模工作责任制体系,建立以日常考核为主,年终集中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强化督查督办,建立推进机制。县创模办要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创模工作督办力度,对重点项目和重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予以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县广电宣传部门要制定2016年创模工作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各媒体积极参与,多角度、多层次加强宣传报道;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创模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创模、关心创模,不断提升公众对创模工作的知晓度。
附件:湟中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湟中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6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5、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20分) 6、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设“创模”专栏;(20分)) 7、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20分) 8、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20分) | 80分 |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4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目标责任书签订、任务分解、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察督办、目标任务考核、年度创模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4分) 3、负责全县创模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总及建档工作;(4分) 4、及时向市创模办报送创模信息;(4分) 5、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4分) | 20分 |
按期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6、制定并下达年度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污染减排措施,强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确保按期完成环保厅和市环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2分) 7、全面完成国家、省、市级下达的西宁市2016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分) 8、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市环保局考核。(2分) | 4分 |
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 9、强化环境执法,切实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排查污染风险和隐患;(1分) 10、加强国控、省控涉危、涉重企业环境监管,排查风险隐患,有效预防重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2分) 11、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审核备案制度,组织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演练;(1分) 12、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信息报送系统,并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分) 13、确保无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的发生。(1分) | 5分 |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年逐年下降 | 14、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强度;(2分) 15、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的统计汇总和指标的分析建议。(2分) | 4分 |
县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6、积极协调开展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科学规划空气质量改善和达标进程,明确不同时段颗粒物污染控制的主要方向;(1分) 17、制度落实《湟中县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加大督查督办,继续推进湟中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1分) 18、坚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源头削弱的策略,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市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目标任务,实现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高,并早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要求;(1分) 19、落实细颗粒物(PM2.5)等六项基础项目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1分) | 4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20、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展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分) 21、加大各水源地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2分) 22、杜绝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2分) | 6分 |
县城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23、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各乡镇、加强对市区河道两侧涉水污染源治理工作,负责“河长制”考核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4分) | 5分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县城) | 2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噪声监管,规范噪声监测;(2分) 25、进一步规范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结果;(2分) 2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60dB(A)以上。(2分) | 6分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县城) | 27、进一步规范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结果 | 4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28、全面完成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纳入环境统计企业数),做到环保档案完备;(2分) 29、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落实已编制的各类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2分) 30、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竣工环保验收进度,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分) 3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制定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稳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算,做好评估验收,确保审核质量;(2分) 32、对国控重点企业要求建立内部例行监测机制,并提供监测数据;企业内部例行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频率等应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2分) 33、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完备并与生产设施同时正常运行。督促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1分) 34、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做到排污口建设规范,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1分) 35、国控企业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1分) 36、强化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相关资料和排污缴费单据齐全。杜绝有环保信访、上访事件的发生;(1分) 37、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1分) | 10分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 | 38、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相关工作;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审核和发放,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4分) | 4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39、加强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分) 40、做好年度全市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2分) 41、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生产量、处置状况信息;(2分) 42、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2分) | 8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43、强化工业和医疗危险废物全称监管,并依法安全处置。所有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有转移联单及台帐资料支撑;利用或处置单位有经营许可证,有合法资质;(1分) 44、督促全县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1分) 45、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量和总产生量的统计汇总工作;(1分) 46、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1分)(1分) 47、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 48、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1分) | 6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49、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2分) 50、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2分) | 4分 |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51、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的环境违法行为,尽快竣工环保验收进度,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落实规划环评,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规划环评执行率均达到100%(2分) 5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以发改局、经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基数。完善协调机制,提前与市发改委、市经委协调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的项目目录;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2分) 53、以各级发改委、经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基数,所有项目均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有试生产申请及批复文件,并在试生产3个月内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2分) | 6分 |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54、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年内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申请省级标准化建设验收;(2分) 负责修订编制环境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指标专题报告,要突出特色和亮点工作。(2分) | 4分 |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近三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 5、完成近三年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台帐及环境保护投资汇总工作,年度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7%. | 15分 |
县城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7、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县水环境整治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 | 15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 6、按创模目标任务,落实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与上年指标数据统计与资料分析,及时提供创模需要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并符合创模要求。 | 20分 |
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8、建立清洁能源工程项目台帐、措施及效果等档案; 9、编制能源平衡表及其说明; 10、做好全县清洁能源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的汇总,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 30分 |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单位GDP用水量逐年 下隆 | 5、单位GDP用水量实现逐年降低,或小于全国平均水平指标数据统计与资料分析,及时提供创模需要的统计数据的统计资料, 6、制定全县工业和生活节水工作方案,实施工业企业节水项目; 7、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减少企业新鲜水使用量; 8、建立节水工程项目台账并做好全县工业和生活节水项目的汇总工作。 9、编制县城水平衡图(或表)及其说明。 | 30分 |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95% | 10、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1、做好指标的数据核实及统计汇总工作,确保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95% | 20分 |
县城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12、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指导,监督各乡镇、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全县“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考核;负责指导各乡镇的河道、沟渠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监督各乡镇落实全县河道两侧防洪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的违章清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监督各乡镇内农灌渠管理工作,防治农灌退水污染水体。 | 15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3、按职能分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工作。建立饮用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饮用水水源地界桩、公示牌与隔离设施、警示标示的建设工作。 | 15分 |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县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5、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查处在限行区内行驶的黄标车和无标车;(5分) 6、加大对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为的查处力度;(5分) 7、禁止排气不达标的二手落户本地;(5分) 8、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予进行运营年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实施黄标车抓拍信息系统,运行管理;(5分) 9、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5分) | 25分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县城) | 10、严格控制施工施工时段运输车辆鸣笛、装卸和高噪声设备;(6分) 11、切实加强对商城、铺面、经营场所等商业噪声的监督管理力度,降低商业噪声污染;(6分) 12、依法加强餐饮、娱乐、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有效控制区域噪声超标现象;(6分) 13、加强对居住区内居民室内噪声污染的管理,防止居住区内噪声扰民。(6分) | 24分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县城) | 14、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噪声排放,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8分) | 8分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 15、加大机动车路检、抽检力度,纠正排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7分) 16、加大机动车路检、抽检力度,完善机动车尾气(含汽车和摩托车)定期检验制度。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创模要求;(8分) | 15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17、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道路管理,降低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风险,杜绝县城饮用水安全隐患;(10分) | 8分 |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国平均水平) | 5、继续推进城区重点绿化项目建设,加大城区绿地建设力度,新增各类园林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创模要求,不断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分) 6、继续督导做好辖区单位庭院、小街小巷、河道及各类护坡地绿化美化,公园、游园、接头绿地景观提升改造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增加城市绿量,减少裸露地面,降低空气浮尘;(20分) 8、完成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林业生态建设;(20分) | 60分 |
县城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7、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指导监督河道范围内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水土涵养和绿化林管理建设,河道沿岸绿化造林和生态修复工作。(20分) | 20分 |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县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5、做好废渣土场及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工作;(5分) 6、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规范渣土挖运作业,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清理整顿渣土挖运市场,完善渣土运营管理,全面落实渣土运输车辆GPS安装工作近车辆挂牌许可作业;(5分) 7、进一步提升渣土挖运监管能力,在施工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渣土挖运全过程扬尘管控;(5分) 8、全面落实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措施。制定2016年抑制道路扬尘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全县主次干道杀谁降尘、人工保洁工作,提高道路奇迹标准,县区 主次干道清扫率达70%以上;(5分) 9、完善道路清扫保洁与考核办法;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加强对垃圾、枯枝落叶等焚烧的监管工作。(5分) | 25分 |
县城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10、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监督各乡镇、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河道沿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权利和河道景观亮化管理工作及河道是吗垃圾、漂浮物权利工作,严厉打击全县违法《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15分) | 15分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 1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10分) 12、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垃圾场运营管理,健全垃圾填埋长长效运营工作机制;(10分) 13、规范垃圾填埋厂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确保正常运行。(10分) | 30分 |
城镇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14、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督导鲁沙尔、多巴等乡镇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 10分 |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 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30分) 6、做好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的统一,并正式纳入到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30分) 7、在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核实全县开展好教育的中小学学校占全县中小学学校的百分比,确保指标达到创模要求。(20分) | 80分 |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1、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 20分 |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 1、全县道路交通规划、停车场建设规划和各类开发建设规划。. | 20分 |
做好创模 宣传工作 | 1、做好公交、出租创模宣传图片、口号等的张贴工作。 2、按创模要求,加大创模宣传力度,提供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包括图片、影像等资料。 | 40分 |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公众对县城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 | 5、加大创模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创模县城气氛,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平衡达到创模考核验收要求。(40分) 6、加大创模舆论宣传力度,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开始“创模”长期专栏,把创模作为宣传公众的重点内容,营造创模县城氛围。(40分) | 80分 |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按创模目标任务,及时提供创模需要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 | 6、按创模目标任务,及时提供创模需要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并符合创模要求。(30分) | 30分 |
公众对县城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 | 7、配合做好问卷调查相关工作,年内组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统计工作。(20分) | 20分 |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县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5、做好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扬尘防控工作。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严格施工许可证(或复工许可)审查,对达不到“五个100%”的不得办理施工(复工)许可,商砼企业不得从事生产作业。进一步完善巡查工作机制,开展全区域无盲角的巡查检查工作。 6、有效控制房屋拆迁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房屋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拆迁扬尘防控措施,全面达到“五个100%”。 | 50分 |
县城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7、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标改造、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 | 30分 |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加强采砂场、采矿厂的管理,县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6、加强采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场。 7、落实企业矿山环境保护责任,严格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和地址灾害防治工作,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对未通过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 8、做好采矿场扬尘防控工作。对采矿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环境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按照《西宁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2016年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 80分 |
责任单位:县农牧与扶贫开发科技局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县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5、定制秸秆禁烧方案,加大区域巡查制度检查力度 | 25分 |
县域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6、按照《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湟水流域(湟中段)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的划定工作,配合协助各乡镇做好河道两侧800米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养殖户)的搬迁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各乡镇做好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 25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7、巩固和提升全市“建卫”成果。负责开展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管护工作,确保城乡结合部及南边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8、加大力度,实施好规模畜禽养殖业减排工程。 | 30分 |
任单位:康川街道办事处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环境管理符合创模 要求 | 5、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辖区内卫生整洁、干净,无乱搭建、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开店铺等现象; 6、加强对加大辖区垃圾清运工作力度,完善城镇辖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辖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清运。 7、及时清理辖区内河道、沟渠及两岸垃圾,确保河道、沟渠清洁干净。 8、要求确定一名环保专职人员负责创模工作。 | 60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8、组织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学校团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积极营造创模氛围,开展好创模宣传工作。 9、配合做好问卷调查相关工作,年内组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统计工作。 | 20分 |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 分值:100分
指 标 | 考核要求 | |
有机构、 有计划、 有措施、 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考核指标全部达标。 2、有制定的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有措施。按时报送创模指标阶段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半年及年度总结等材料.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不少于3篇。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 | 20 |
规范旅游市场,景区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景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5、加强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景区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水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地、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开店铺等现象;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坚决打击“黑导”“野导”。 6、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加大辖区垃圾清运工作力度,完善城镇辖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辖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清运。 7、严格按照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要求,以创建“花园式单位”为目标,高标准打造优美的旅游环境。 8、要求确定一名环保专职人员负责创模工作。 | 60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9、组织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学校团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积极营造创模氛围,开展好创模宣传工作。 10、景区醒目地段要有充分的宣传标语和广告。 | 20 |
责任单位:鲁沙尔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3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3分) 31、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市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乡镇地区转移。(3分) | 9分 |
责任单位:多巴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3分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3分) 31、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市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乡镇地区转移。(3分) | 9分 |
责任单位:上新庄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李家山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3分)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2分) 31、加大国省道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3分) | 9分 |
责任单位:甘河滩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共和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3分)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3分) 31、制定有效措施,预防污染向所辖地区转移。(3分) | 9分 |
责任单位:土门关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拦隆口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3分)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3分) 31、加大国省道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3分) | 9分 |
责任单位:田家寨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2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2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西堡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3分) 30、加强对辖区内商砼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做好扬尘、噪声污染防控工作。(3分) 31、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3分) | 9分 |
责任单位:汉东回族乡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上五庄镇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3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海子沟乡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3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群加乡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3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
责任单位:大才乡人民政府 分值:100分
指标 | 考核要求 | 标准 分值 |
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1、创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承担的考核指标全面达标;(5分) 2、制定2016年度创模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创模指标月进展情况、半年及年度总结;(5分) 3、及时报送创模信息,全年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5条;(5分) 4、及时完成创模办交办的临时任务。(5分) | 20分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5、加大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2分)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7、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检查记录和台帐完整;(2分) 8、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率100%。(2分) | 8分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 |
9、督促指导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度;(6分) | 6分 |
城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 10、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煤质监控及堆煤场所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3分) 11、按照《西宁市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3分) | 6分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12、完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3分) 13、完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规范设置标志、建立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用地管理水平;(3分) 14、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3分) | 9分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1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工况运行记录,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出现严重的滴、漏、跑、冒现象,企业生产车间外、管线阀门等处没有废液滩积,无粉尘堆积、无恶臭现象;(3分) 16、加大涉重企业的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按时报告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查。(3分) | 6分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17、本辖区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明确、规范,有台帐资料支撑;(3分) 18、核实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19、加强本辖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年度本辖区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利用的量)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 20、加大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3分) | 12分 |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 21、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分) 22、核实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数目、种类、和产生量,并与辖区工业企业和行业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数、医疗机构数目相匹配,无漏报瞒报现象;(3分) 23、定期更新并公开发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3分) 24、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置;(3 25、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3分) | 15分 |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目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26、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定1-2名环保专干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目标分解实施到位。(3分) | 3分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2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3分) 28、按照创模考核验收要求,精心策划具有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创模工作,不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得到巩固提高。(3分) | 6分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 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国省道交通沿线卫生整洁,无垃圾死角。 30、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辖区河道水面及沟渠清洁,河道两岸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 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