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浏览:505 时间:2012-09-29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索引号
zfwj/2012-8223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9-29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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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沙尔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青海省实施办法》,检验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提高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要求,于2012年9月5日上午11∶30-11∶41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范围为县城鲁沙尔镇。

二、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每种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各发放一次,中间间隔60秒。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共用时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共用时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广播电视局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防空警报试鸣通知及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材料。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