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教育督学的通知
浏览:531 时间:2012-09-29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索引号
zfwj/2012-8229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9-29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教育督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保障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均衡、优质、和谐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教育督学重新聘任。

一、特聘督学

张万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世辉(县政协主席)

李联学(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

袁文(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恒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

马富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财(县政府副县长)

严发兰(县政协副主席)

刘纲(县法院院长)

孙文胜(县检察院检察长)

韩瑞祥(县公安局局长)

白海标(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巍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府法制办主任)

马少武(县司法局局长)

祁洪寿(县财政局局长)

颜成升(县监察局局长)

田吉春(县审计局局长)

张万江(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常建青(县交通局局长)

常建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添森(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杜若(县统计局局长)

李联殷(县民政局局长)

罗永丰(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全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生福(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郭玉海(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局长)

顾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永德(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李成云(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

张志岗(县工商局局长)

孙成(县地税局局长)

张永秀(县妇联主席)

沈海鸣(县残联理事长)

杨得启(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树银(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成明(县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宋国梁(团县委书记)

二、主任督学

樊明德(县教育局局长)

杨廷福(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玉寿(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义(县"两基"办副主任)

李进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三、专职督学

李迎春(教育督导室)

白莲花(教育督导室)

段国玺(教育督导室)

罗万玉(教育督导室)

吕伟(教育督导室)

马青(教育督导室)

四、兼职督学

夏德忠 颜发栋 甄永元 赵隆顺 梁生斌 李积雄 丁生智

田生财 李培军 顾希明 陈生平 李占魁 杨启武 林治录

陈富清 李保靓 贾生军 李成年 汪虎林 井发源 李占升

山永寿 樊万龙 李琼惠 赵田德 苏昌平 何生贵 毛永侠

季生虎 赵琪杨贵山 张萍霞 许河清 魏廷祥 王晓钟

陈学忠 张永山 姜得邦 刘发海

五、督学职责

(一)对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对学校人事、经费、校舍、设备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对本县所有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效益、办学水平等进行评估。

(四)对教育工作中的学生辍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乡(镇)政府、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湟中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完成年度督导工作任务。

(六)对在教育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表彰的建议,对有关干部、教师的任免、聘任、奖惩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完成督导机构分配的有关教育督导科研任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