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686 时间:2015-11-12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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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5-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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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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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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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经济和商务、广播电视局:

现将《湟中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11日

 

 

湟中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

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作,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县城乡居民更好地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根据省广电局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的通知》、省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青海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青广无〔2015〕1号)、《青海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总体建设方案》和《西宁市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湟中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是数字化、网络化新形势下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城乡居民听好广播、看好电视和公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无线模拟技术条件下节目传输少、质量不高的有效途径,对于拓展广播电视宣传阵地,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和影响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县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由模拟到数字的转换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升级换代,利用全县无线广播电视骨干发射台和乡镇补点发射站,实现12套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和4套省、市自办节目的无线数字化覆盖,增加3套广播数字节目。

二、建设任务

全部工程建设涉及我县19座发射台,其中:骨干发射台4座,乡镇发射台15个。整体项目国家投入资金约14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前端和节传系统、发射系统、塔桅、铁塔配套、新风空调、机房防尘、供配电、防雷接地、消防等9项内容。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成立湟中县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无线覆盖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工程建设用地、林地的征用和工程验收等工作,组成如下:

组长:马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万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詹福林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胡生玉县财政局局长

王玉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礼县林业局局长

杨永德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杨勇山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康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广播电视局,詹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协调发射台和乡镇发射站建设工作,收集掌握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无线覆盖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

(1)综合保障组:

组 长:杨勇山成员:徐启盛 李国芳

主要职责:负责工程中的各种文件、图表、施工记录、检验记录等资料,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情况简报;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办公经费、车辆、文件资料传递等各种保障工作。

(2)项目管理组:

组 长:李益业成员:李永才 谢占彦 余华君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项目总体任务的分解落实,负责推进、协调各转播台及乡镇发射台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技术问题;负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突发问题。

四、建设工期

参照省广电局印发的《青海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青广无〔2015〕1号)和《青海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总体建设方案》及《西宁市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分三个阶段进行:

1、项目准备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0月):由县广播电视局牵头,配合国家广电总局设计院,做好台站勘察、地址勘察、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工程施工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3月):按照省、市工程进度要求和统一招标、采购进度,做好基建工程建设及设备的安装、测试工作。2015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至2016年3月完成全部设备安装施工。

3、调试验收阶段(2016年4月-2016年6月):设备安装施工完成后,由县实施无线覆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合试运转、测试、验收。

五、实施方法

(一)招标采购:

1、主要设备:由省局统一组织招标,市无线覆盖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签订采购合同、付款,县广电局协调组织实施。

2、配套设备:消防、配电改造、防雷接地等配套设施由西宁市文广局组织招标采购,县广电局协调组织实施。

(二)工程验收:按照省局要求,项目验收分出厂验收和单项验收。

出厂验收:由省无线覆盖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技术进行抽样测试。

单项验收:配电、防雷、空调、监视器、仪器工具、稳压电源、UPS电源、光伏电源等,县无线覆盖协调领导小组完成自验后由市无线覆盖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三)督导检查:为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成立县督导协调小组,对各发射台及乡镇发射站工程实施进度进行督导,并协调安检部门,监督检查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组长:詹福林

副组长:杨勇山

成员:李益业 徐启盛李国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是一项公益性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细、抓实、抓好,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落实工作及群众思想工作。县广电局要严格按照省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制订下发的总体建设方案,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本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任务。

(二)加强领导,统筹实施

县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接受市无线覆盖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全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实施,县广电局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程建设进度,加大督导、协调工作力度,确保2016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县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协调小组要及时协调安检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安全,确保施工期间无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