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湟中县2017年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的报告
浏览:723 时间:2017-10-18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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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7-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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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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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中县2017年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的报告

湟中县2017年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继续以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7年开展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七五"普法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县上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暨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下发了《关于印发湟中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湟中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湟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将各项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分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坚决贯彻"法治思维",以问责追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能。一是严肃问责追责。严格执行《环保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和考核导向作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整治力度,对监管不力,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特别是对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该通报的通报,该查处的查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红线",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临线"即警告、"踩线"即整改、"过线"即关停,不包庇、不通融,抓住一些典型案例不放,按上限严肃查处,让破坏环境者真正付出代价,共查处行政案件8起、行政拘留8人;查获刑事案件1起,取保候审3人。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方面,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及政府办批转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涉法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备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不符合法定权限、法定程序的,不予备案登记,并通知制定机关修改或者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凡是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法制办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对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充分征询各个部门的意见,对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政府法制办审查。严格实行集体审议决定和主要负责人签发等必经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各相关单位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送县政府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县政府领导签署后向社会统一公布;截至目前,对2017年发布《湟中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补暂行办法》《湟中县扶贫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试行)》等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了"三统一",按照有件必备的原则,对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相继下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湟中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问责办法》《关于对全县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问责的对象和主体,织牢了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排名末位的10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明了规矩,强化了纪律。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薄弱的问题,开展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栽植经营苗木专项清理活动,召开了林业系统在职干部职工集中约谈会议,明确了规定,签订了承诺书,及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结合干部下乡"三联四做"、扶贫整改、安全生产督查等活动,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次,对存在纪律不守、工作敷衍了事等问题的22名干部当面提出了批评教育。强化对农村危旧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低保评定等惠民政策的跟踪监督,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建立精准扶贫监督检查专报,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督查制度,对15个乡镇70个贫困村逐户逐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注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说服教育、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情况,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对策,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细化、量化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执法,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四是按照市法制办执法证换证通知要求对我县换新证的执法资格证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核,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五是转发了《西宁市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和《青海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建立联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促进重大案件的快速查处,有力推进全县执法监察工作。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逐步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营改增"扩围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0%,"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换证率达93%。上新庄"扩权强镇"试点改革下放管理权限37项。根据省、市编制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要求,我县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对全县346个行政事业、2089个注册企业、108个社会组织13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中介服务进行清理规范。同时,对照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确定我县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6项,保留77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梳理行政审批管理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我县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指定并完善了湟中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核定我县政府工作部门22个。按照"科学设置工作岗位,严格定岗、定责、定员"的原则全部完成了部门"三定"工作,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积极开展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通知》,监管清单从监管事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措施、责任追究、监管部门等内容入手,将部门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它权力涉及市场准入的管理事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好"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实现权力下放不混乱,市场调剂有活力,政府管理变服务的良好局面。梳理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共144项,涉及监管部门62个。

(三)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我县积极建立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四区三县中,聘请14名率先成立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了《湟中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湟中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等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得到省市肯定;为进一步健全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4月份安排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近400名在职人员分别担任我县各村(社)的义务法律顾问,负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村居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了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县法律顾问作为"2017法治信访推进年"活动的中坚力量,全天候、全过程参与信访工作,协助信访工作人员开展群众涉法涉诉事项的答复、解疑、释惑,为上访群众在涉法涉诉、逐级走访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有效规范了政府权力,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在机构改革中,我县在政府办公室挂"湟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政府办主任兼任政府法制办主任,明确了1名政府办副主任具体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确定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有效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智囊"作用,有效弥补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工作力量的不足。

(四)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以来,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均为公安管理类,现已审结完毕11件,正在审理3件,审结的案件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在具体工作中,建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先由县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对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初审",委员会成员则按照职责分工对案件事实进行"复审",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提供评判依据,实现复议效能的最大化;注重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保证案件质量;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确保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湟中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明确了行政首长为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代表单位出庭应诉,对行政首长不能参加出庭应诉的,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副职代为出庭应诉,今年以来,湟中县人民政府同职能部门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有13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应讼率达60%,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应诉率为100%,

(五)全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将应急演练、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作为提升安全生产防范能力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一是狠抓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修订了《湟中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湟中县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企业进行应急预案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备案,目前已备案企业11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先后监督指导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14次。二是努力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强以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有关职业健康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的企业有13家。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会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邀请专家对我县18家冶金等工贸企业进行行业指导。

(六)高度重视社会监督,严格纪律审查。重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12388网站举报、信访管理、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等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实效。制定《湟中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转办件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谈话函询暂行办法》,严格实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制,召开问题线索集体评估会4次,推行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加强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积极落实问题线索受理查处基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制定《湟中县纪委监察局"乡案县审"办法(试行)》,切实提高了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绘制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案件审理等流程图,使纪律审查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共受理问题线索59件,办结37件,立案查处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县政府法制工作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跟不上需求,执法监督不能有效普及和到位,影响到全县法制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是乡镇一级对法制工作重视不足,对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还缺少应有的认识。三是执法部门行政编制普遍偏紧,增加编制难度大,执法人员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县形成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法制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将法制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年终考核内容,保障法制机构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转。二是做好法律顾问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政府工作提供全面的前瞻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法律顾问参与工作范围和深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三是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每两年全面清理与不定期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清理方式,做好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