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土门关乡上山庄等49个贫困村退出的请示》(湟扶办〔2018〕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7年贫困村退出评估意见和贫困人口抽验情况的通知》(宁扶组办〔2018〕1号)精神,在我县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第三方评估小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通过实地查验、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脱贫户等方式,对我县2017年退出的49个贫困村进行了市级评估,将贫困村退出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1、49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3%。
2、49个贫困村均有村集体经济或贫困村村级户主发展资金。
3、49个贫困村道路畅通,均有通行政村的沥青(水泥)路。
4、49个贫困村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到安全饮用水标准。
5、49个贫困村均配备生活用电,同时配备三相动力生产用电。
6、49个贫困村均有标准化卫生室和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
综合各方意见,认定我县2017年拟退出的49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贫困村退出"六项"标准,同意退出。
请县扶贫办按规定程序做好公告和报备工作。
附件:湟中县2017年度贫困村退出名单
2018年1月15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赵冬县长,沈有珊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年1月15日印发 |
共印20份 |
附件:
湟中县2017年度贫困村退出名单
土门关乡上山庄村、业隆村,大才回族乡前沟村、上后沟村、下后沟村、扎子村,多巴镇尕尔加村、年家庄村,甘河滩镇黄二村、东湾村,共和镇葱湾村、尕庄村、上直沟村、萱麻湾村、西岔村,海子沟乡松家沟村、景家庄村、总堡村,汉东乡冰沟村,拦隆口镇民联村、民族村、峡口村、红林村,李家山镇金跃村、恰罗村、塔尔沟村、下坪村,鲁沙尔镇上重台村、下重台村、石一村,群加藏族乡上圈村、下圈村,上五庄镇邦巴村、华科村、大二村、小寺沟村、业宏村,上新庄镇马场村、周德村、白石头村、申南村,田家寨镇坪台村、永丰村、阴坡村、卜家台村、台口子村、上营一村、安宁村、丹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