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海湟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330 时间:2018-02-15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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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8-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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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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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2-15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海湟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农村信用联社,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司法局、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县国税局、地税局,县消防大队:

为确保青海湟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顺利开展,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届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海湟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 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自俭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长

成 员:吴兴国 县法院副院长

杨生魁 县检察院副院长

巨丽丽 人民银行湟中县支行行长

张万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生玉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李海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范增凯 县财政局局长

田吉春 县审计局局长

张永山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康贵庭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宋邦发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局长

白民杰 县水务局局长

钟 毅 县林业局局长

候武邦 县扶贫办主任

常建青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占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常建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青 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李玉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付财 县司法局局长

李 云 县国税局局长

张小龙 县地税局局长

莫顺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建松 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全宝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 健 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筹建工作相关配套方案、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筹备召开创立大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研究解决筹建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湟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赵自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筹建各项日常工作。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