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湟中县2018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423 时间:2018-04-20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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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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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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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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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湟中县2018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湟中县2018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政〔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湟中县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创新改革为重点,突出建设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三区"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努力构建有活力的创新体系,提升综合竞争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组织领导

湟中县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 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沈有珊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生玉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范增凯 县财政局局长

宋邦发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局长

常建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陈占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钟 毅 县林业局局长

白民杰 县水务局局长

张生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文龙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玉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宋邦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将人员名单上报至县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情况。

2、根据本单位实际,把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对本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按时上报半年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会议安排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素质行动纲要,抓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培训工作。做好本单位创新型城市监测评价指标数据的统计工作。

4、创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搞好各类主题的宣传活动,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

(二)个性任务

1.加快发展新型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积极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增效新成果转化等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主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通过产学研联合和技术间联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产品专利,全年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加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积极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投入保持同比增长,增长20%。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落实创业、就业各项政策,健全和完善"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基地建设"的联动机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推动创业就业新突破。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培养教育创新人才。推进省市资源平台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数字校园"评选活动,以信息化建设应用典型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及网络教研、学习空间应用。出台《湟中县课题研究实施管理办法》,重视过程管理,规范课题研究,加强"微型课题""小课题"研究,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湟中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加强并完成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加大辖区重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监管力度,保证环保设施运转率达95%。加强辖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报告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6.改善生态环境。落实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10项,精心实施汉东乡李家庄园博园背景山造林绿化提升工程、高标准完成湟中县门户区景观提升绿化工程、着力推进塔尔寺周边重点地段(西山)山体裸露地绿化工程、植被恢复造林项目,改善人居环境,打造林业生态强县;积极推广多种抗旱造林技术应用项目、新建林下中藏药材基地600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总规模500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7.创新河道管理模式。在云谷川灌区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修建量水堰14座,水尺制作80项,在重点渠段安装超声波一体化遥测水位计28套。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8.积极提高卫生计生整体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注册流程,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办理效率,构建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执业全过程、动态化和高效能的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9.积极扶持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企业。创新鲁沙尔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机制,组建湟中县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公司,完成景区门户区"双创"基地项目建设。加强与省旅投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建设上新庄药水温泉小镇。加强青海八瓣莲花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实施心宿客栈、演艺公司、电商平台等项目建设及运营。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0.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创新型城市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每年在县级电视台播出反映我县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的相关新闻8条以上,并积极向省市台报送新闻稿件4条以上。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局

11.加大特色产业的培育力度。在海子沟乡、李家山镇建立2个万亩马铃薯生产基地;在鲁沙尔镇的大源地区、上新庄镇的公路沿线建立2个万亩油菜生产基地,与塔尔寺大景区相呼应,实现油菜花海促旅游的双赢目的;在西纳川和小南川建立2个千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在田家寨、鲁沙尔等乡镇建立10个千亩燕麦种植基地。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项目5项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科技型企业1家;市级科技型企业1家以上;众创空间1家;围绕建设高端信息服务示范县为目标,在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原湟中信息化服务分站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湟中县农村信息化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全面提升我县的农村信息化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和素质,选派20名信息特派员在全县15个(乡)镇30个村开展主动信息服务工作;抓好科技培训工作,培训各类科技人才1500人次。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强化服务职能。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从政策、资金上对创新型试点工作给予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创新资源参与我县资源配置。

(三)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科技项目和专项发展资金,提升全县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要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协调解决好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当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四)健全考评体系。创新办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及时向创新办上报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