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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515次 时间:2012-03-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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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机关单位: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者志愿服务日,为弘扬和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文明湟中"建设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按照县文明委的安排部署,决定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3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3月5日上午10:00在县文化广场组织开展集中志愿服务活动。

 1、招募注册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向广大群众发放志愿服务倡议书,开展"争做文明公民、参与志愿服务、共创文明湟中"志愿者招募、注册活动。

 牵头单位:县志愿者协会

 参与单位:各志愿者服务队

 2、现场便民服务。组织公、检、法、司、教育、妇联、劳动就业等部门开展法律、就业、成长指导等咨询。组织农、林、牧、水、科协、卫生、消防等单位开展科普宣传、义诊、消防演示等。组织银行、药监、质监、供销等行业单位开展现场便民服务。组织职校、通信、个体经营者开展理发、家电用品维修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志愿者协会、工商局

 参与单位:县各志愿者服务队

 3、"清洁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组织干部职工学生在本辖区、"创卫"责任区开展卫生清扫活动,重点对节日期间产生的各类垃圾和集贸市场、街道两旁、单位及商住楼门前卫生进行彻底清理,保持责任区清洁,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鲁沙尔镇组织人员、车辆对县城街道、广场、县城绿化带内卫生进行彻底清扫,重点对道路两旁垃圾箱、树坑附近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集中整治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商局对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查处无证经营的小摊小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过期商品行为。公安局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各乡镇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抓好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达到"七无",即: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倒、乱贴乱画、乱挖乱填。

 牵头单位:县创卫办、鲁沙尔镇政府、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

 4、营造活动氛围。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在本单位适当位置悬挂横幅、办好宣传栏,参加集中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在活动点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县文化广场活动现场播放学习雷锋好榜样等歌曲。县电视台、《新湟中》杂志及时报道、刊发活动开展情况消息,播放雷锋精神内容的电影。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广电局、团县委

 参与单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学校

(二)3月1日-3月31日分散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召开"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共建文明湟中"座谈会。引导全县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公民责任和道德意识,为推动"文明湟中"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参与单位:县直各机关单位

 2、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深入乡村、社区农户和敬老院等公益机构,开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孤助残等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和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料理、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方面服务。开展义务家教、心理辅导等形式多样的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单亲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爱和帮助,促进其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县志愿者协会、工会、妇联、教育局、民政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相关志愿者服务队

 3、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按照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文明礼让、遵章守纪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陋习。

 牵头单位:公安局、交通局

 参与单位:县直各机关单位

 4、开展"送法进村"志愿服务活动。以省市县乡抽调的工作人员和县法制讲师团成员为志愿服务组,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农村社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党委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和"平安寺院"建设,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宗教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党委

 5、开展校园"学雷锋"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学校班级、党团组织等通过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感悟雷锋时代精神。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人师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弘扬和实践雷锋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组织广大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广泛开展教师职 4 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师德素养,树立良好学风,专心教学、潜心育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踊跃参与学雷锋活动,迅速在教育系统掀起学雷锋活动的高潮,不断形成学习雷锋、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参与单位:县属各学校。

 6、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四亮四评四创"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顺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营造党群共建的浓厚氛围,从而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牵头单位:县创先争优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窗口单位。

 7、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走进农村社区活动。发动各单位、各行业志愿者深入农村,深入农民,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民维修和学习使用新型农机具,开展巡诊、义诊等活动,开展示范教学和观摩教学活动,引导农民科学种、养殖,帮助培养农村乡土文艺骨干,挖掘、推广、排练农民喜爱的文艺节目,在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方面搞好技术培训等;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引导农民群众学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生态文明观念,抓好植树绿化、净化美化、整治污染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志愿者协会 参与单位:各乡镇、各志愿者服务队。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要将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月活动作为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实施。要按此通知精神,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标识、统一口号,认真做好志愿者集中点和分散行动的具体安排,声势浩大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真正做到与省市同步,部门、学校、村镇、社区联动,全社会参与。

 2、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志愿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县电视台、《新湟中》杂志要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和开展志愿者心得征集等形式,开设专栏、专版,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特别对3月5日集中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并及时向省、市级媒体报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的相关简报、资料、图片等于3月底前报县文明办、团县委。

 联系人:

 县文明办张云霄

 县志愿者协会格来

 电子邮件:hzxcb.ok#163.comhztxw001(#替换为@)@163.com

 湟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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