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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浏览:761次 时间:2012-06-1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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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全县普通话培训与水平测试任务,确保我县顺利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估要求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教师、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窗口单位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县语委组织开展了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调整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委员会由主管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民政局为县语委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为开展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大力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普周期间,邀请有关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各学校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走上街头进行宣传,结合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举办了诵读表演、朗诵会、文艺演出、板报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推普活动向村镇延伸与拓展,加快了普通话在广大农村的推广普及进程。团县委、县交通局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了红色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为迎接我县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做了准备。

三是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和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相关要求,湟中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湟语字〔2011〕05号文件,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8个单位的1792人顺利完成了报名、培训和测试。其中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检察院、县法院、海子沟乡人民政府等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有序,很好地协助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展工作。

但到目前为止,在全县应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中还有一些单位没有安排开展此项工作,影响了全县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我县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的迎评工作。希望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尽快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湟中县普通话培训测试统计表.doc

图片 28d0eb6a6e14073d1cea4963d3c27d99.doc (143.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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