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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浏览:450次 时间:2012-10-0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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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林业、公安、监察、发展和改革、经济和商务、农牧和扶贫开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政、水务、教育、财政、交通、广播电视、电信局:

今年我县降水异常偏多,林地、草地植被繁茂,加之随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草原过牧现象也有所缓解,森林草原可燃物大幅增多。入秋后,随着降水减少,空气日益干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攀升,防火形势日趋严峻。根据青海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秋冬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青森草防指〔2012〕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减少火灾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防火工作。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中秋和国庆"黄金周"正值草原防火关键期,做好今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一定要把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进行专门研究和周密安排部署,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检查巡逻,全力排查火灾隐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切实加强对围栏草场、林草交错草场、灌丛草场、森林草原旅游景点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逻,层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做好防火车辆、灭火器具、通信器材的检修,确保防火设备状态完好,保证辖区内及本单位常备防火物资充足。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指导和管控,对于非法用火行为,要坚决查处,群加、上五庄、鲁沙尔、上新庄等重点地区要全天候防范,采取严控措施,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赴重点防火区域进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火灾和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应急工作能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培训演练活动,全面提高防扑火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工作水平。要做好县、乡、村三级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警监测及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置,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做到组织迅速、扑救科学、保障到位、防控有力,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9月1 5日至翌年6月1 5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24小时值班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领导不空位、值班人员不缺位。要严格执行各项火灾报告制度,特别要做到重大火情的及时上报,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支持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后勤保障到位,果断处置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损失。县政府办公室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不定期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按要求值班和瞒报、迟报、谎报、漏报火情信息的及时在全县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总结报告应当包括火灾总体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设、资金物资保障、防火扑火措施等)、经验教训、趋势预测、下阶段工作计划和政策建议,并附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表1-6)、监测热点核实报告(式样)和重要草原火情报告(式样),做到基础数据收集整理齐全,火灾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及时,阶段趋势预测科学,政策建议合理可行。通过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汲取教训,全面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水平。

请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201 2年草原防火工作总结报县林业局进行汇总。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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