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妇联,各机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各企业妇联组织:
为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力倡导和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自立自强、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尚,根据西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寻找西宁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宁妇字〔2014〕18号文件精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起止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5月中旬。
二、活动方式
1、要在"职工之家",村(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开设"现代女性大讲堂"专题课程,以生动活泼的方式组织群众交流文明家风、晒家庭幸福生活、展示和谐风貌、评议家训家规、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未来梦想。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集中时段宣传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积极为新闻媒体提供线索,协助记者深入村镇户,挖掘、采访、报道"最美家庭"。只要在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的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的家庭都要大力宣传。
3、要通过层层择优评选推荐,多方式多渠道晒出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等,确保评选推荐出最优秀的家庭。
三、活动要求
1、全面广泛发动。各妇联组织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评议。在 "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部门、活动场所、女性社会组织中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通过办板报、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
2、精心组织实施。请各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每月汇总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
3、弘扬家庭美德。各妇联组织要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和谐文明家庭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4、各乡镇(街道)妇联推荐1户。各机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各企业妇联组织按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县妇联评选推荐5户报市妇联审核。
5、各妇联组织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版),于3月24日前报县妇联。
(1)推荐表1式4份;
(2)撰写生动感人、具有故事性的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1式4份;
(3)家庭生活照5-6张。(照片为JPG格式,以附件形式上报,标注单位及姓名)
联系人:马进萍
联系电话:2232383
电子邮箱:hzxfnlhh#163.com(#替换为@)
附件:西宁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湟中县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20日
附件1
湟中县"最美家庭"推荐表
户主名称 |
| 民族 |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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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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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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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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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本人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 社区或 村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县区级妇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市妇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省妇联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