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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浏览:272次 时间:2014-09-2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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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的爱国热情,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将国庆期间氛围营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要动员各村、社区,在辖区主要街道沿街门店、广场、大型商场、车站悬挂国旗、彩旗;村、社区宣传栏、黑板等要及时更换上国庆相关内容。县旅游局、县林业局要在旅游景区、公园等悬挂国旗营造节日气氛。县交通局要在重要路段两旁悬挂宣传横幅,广泛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宣传活动。

2、县广电局要在县电视台开展庆祝国庆、爱国主义教育及公益广告宣传。要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

3、各乡镇、各单位要本着"小型、分散、节俭、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喜庆热烈、文明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氛围。

4、县城管局要制定"迎国庆"县域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特别是对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楼院、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节日期间环境卫生优良、干净整洁。要抓好县城及多巴镇区灯饰亮化工程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行,进一步亮化、美化城市夜景。

5、县旅游局要加强对塔尔寺等旅游景点、旅游餐饮场所、乡村旅游接待点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力度,以更加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迎接各地游客。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策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各类庆祝活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县广播电视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烈的喜庆氛围。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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