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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浏览:451次 时间:2014-12-2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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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现将我县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月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请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确保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保证社会稳定。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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