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强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现就加快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立即对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湟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湟政办〔2015〕140号),调整本辖区安委会成员,安委会主任要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要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结合县政府《关于印发湟中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湟中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湟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
二、要督促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单独设置安监站,安监站长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并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和社区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村、社区尽快建成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各乡镇(街道)要加快工作进度,8月底前乡镇、村级"五覆盖"率要达到100%。
请各乡镇(街道)于8月27日17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2、3)和网格化监管组织架构图(附件4)报县安委会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同"四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未落实到位,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联系人:马文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313485654#qq.COM(#替换为@)
(表格电子版请从下面下载)
附件1"四级五覆盖"的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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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11355e98cdf38edff7a5ddd9c28fef.doc (18.00 KB) |
06f604873a067d76177acc92992cf76f.doc (16.5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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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