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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687次 时间:2015-12-3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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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近期气温下降,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多,加之年关临近,一些单位赶工期、抢进度,各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为汲取"12·20"深圳恒泰裕工业园山体滑坡等灾害事件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好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岗位责任。按照《关于对全县安全环保工作进行巡查的通知》(湟政办﹝2015﹞294号)要求,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用电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近期安全生产常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一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禁违章驾驶和超限、超载、超速行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面管控、执法巡查和干线公路的维修和养护,对道路、桥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二是针对近期气候特点,认真制定、落实好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做到早检查、早预防、早安排,确保近期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三是狠抓客运源头治理,严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资格审查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管,合理安排运力,严格"五不出站"制度,严禁"三品"上车,规范运输行为。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和商务局

(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整顿。二是加强对作业现场、堆放场地、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加强企业运输安全管理,按规程严格实施装卸、运输作业,遇有雨雪天气要对车辆采取防滑等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精心组织,严格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三是认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检查表,组织专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坚决做到不漏一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四是突出重点,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危险化学品要重点检查。五是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康川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筑施工队伍资质审查管理制度,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施工资质,严肃查处建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开展施工现场防范"高坠、物打、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加强高大型脚手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和深基坑土方施工、模板和拆除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三是认真落实防火、防风、防滑、防触电和防煤气中毒的"五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近期施工进行监管,抓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明火作业和生活区取暖安全管理。四是做好燃气管线隐患整治施工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村(居)民自建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对村(居)民自建房中取土挖砂、打井挖窖、院墙围档、房屋建造等各个环节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经济和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区域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客运车站、网吧、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规范,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保证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保证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二是针对岁末年初大型活动较多的特点,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督促各主办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县科技文化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经济和商

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六)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重点是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位以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设备登记注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检验、隐患整治情况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结合近期的采暖特点,加强对小型锅炉、常压锅炉和供热锅炉的安全检查、检测,严禁锅炉带病运行以及常压锅炉改作承压锅炉使用。强化对承压锅炉的现场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牵头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

道办事处

(七)扎实做好供气、供热、供电和给排水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全面检查燃气、热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按照技术规范及时整改隐患,对重点设施要重点设防,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操作规范到位。二是加强对各类燃气供应门站、供气设施、管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专项检查,对占压天然气高压管线、违规包覆燃气管道等隐患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务求做到无缝隙、无死角、全覆盖。三是督促中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尽快解决旧燃气管道的腐蚀问题,做好燃气行业的监管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对燃气管线重要点位进行复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加大线路设备巡视力度,对线路、设备下堆草堆物现象和"树障"及时加以清理,保证电力通道顺畅安全。五是加强给排水管网安全检查,对各水源地、水厂站、管道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城区排水设施近期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确保给水安全和排水畅通。六是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居民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帮助居民提高安全用气意识,确保居民近期用气安全。七是做好煤渣堆放场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处置隐患,确保合理堆放。

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经济和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电公

司、甘河中油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八)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监督管理。以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排查各类危房校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加强学生防火、用电安全管理,对供电设备、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用水管理,杜绝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寄住学生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九)全面做好近期防火工作。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对村(居)民用火、用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群众防火教育,对野外用火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做到人走火灭,防止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冬防保温工作,严禁宿舍内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对务工人员进行预防一氧化碳等中毒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和商务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职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进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大节日期间,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必须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如实上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将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安排表分别于12月31日前、2月7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将近期安全生产检查安排及总结分别于1月4日和1月22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将对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汪媛媛

联系电话:0971-2232178

邮箱:3353767323#qq.com(#替换为@)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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