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湟中县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巴新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干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浏览:962次 时间:2016-04-08 来源:本站
exit();?>

湟中县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湟中县多巴新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干路工程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湟中县多巴新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干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湟中县多巴新城

建设单位:湟中县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397519.1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建设内容:多巴新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与《湟中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湟中县多巴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一致。北至西纳川光明路,东至小寨村,西至扎麻隆凤凰寺,南至南绕城高速公路,规划区范围总面积约为44.41km2。其中多巴西路起点为多巴北路,终点为多巴南路,红线宽为40m,长度为2271m;城西路起点为多巴北路,终点为多巴南路,红线宽为40m,长度为2257m;多甘一路起点为多巴北路,通往甘河工业园区,红线宽为40m,长度为3100m;多甘二路起点为多巴北路,通往甘河工业园区,红线宽为40m,长度为3074m;甘拦路起点为光明路,通往甘河工业园区,红线宽为50m,长度为4223m;城东路起点为光明路,终点为多巴南路,红线宽为40m,长度为4651m;多巴东路起点为光明路,终点为多巴南路,红线宽为50m,长度为5017m;物流东路起点为兴多路,终点为多巴南路,红线宽为30m,长度为958m;小寨大道起点为双小路,终点为南绕城快速路,红线宽为40m,长度为888m;多巴北路起点为兴体路,终点为华联路,红线宽为50m,长度为11466m;兴体路起点为多巴北路,终点为西川新城,红线宽为50m,长度为10171m;兴多路起点为国寺营立交,终点为西川新城,红线宽为50m,长度为12304m;多巴南路起点为多巴西路,终点为小寨大道,红线宽为40m,长度为12589m;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湟中县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洪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湟中县多巴镇三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E座18楼

联 系 人:赖亮

邮编:610023

电话:028-83395555

E-mail:85113591#qq.com(#替换为@)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委托手续;

(2)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3)开展前期工作;

(4)开展评价工作;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

(7)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的要求,本次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总则对项目由来进行说明,明确评价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调查环境保护目标。

(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对项目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说明。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区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区的空气环境、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和评价。

(4)项目施工及与运营过程中环境预测与评价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及保护目标造成的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列出环保投资额并分析其合理性。

(6)环境管理与监测提出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监测及跟踪评价要求及内容。

(7)公众参与调查以问卷调查征求周围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在归类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述。

(8)结论在概括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建设项目区现有环境质量的看法,以及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影响;

3、项目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其建设与当地其他规划是否相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打开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