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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工防雹作业的公告
浏览:778次 时间:2016-06-14 来源:本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及企事业有关单位:

为切实减轻冰雹灾害天气对全县农业作物危害程度,经研究,拟于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县范围进行保护农业生产人工防雹作业,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1、作业时段:2016年6月1日至9月30日;

 2、作业影响区域:全县范围内;

 3、作业武器装备:使用37高炮;

 4、如发现未自毁故障炮弹勿擅自拆卸,并及时告知县人影办、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严禁将故障弹当作废品买卖,凡擅自拆卸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2232269

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电话:2232348

特此公告

湟中县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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