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现将我县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请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确保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保证社会稳定。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