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加快城乡规划监察工作的正规划、规范化进程,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监察助管员(聘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对象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监察助管员共20名,其中文秘岗位3名(男女不限),规划监察助管员17名(限男性)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报考对象
1.西宁市户籍(四区三县),年龄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道德败坏、偷窃、舞弊等不良行为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5日;
报名地址:湟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湟中县鲁沙尔镇通宁路238号)四楼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0971-2232310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湟中县招聘规划监察助管员报名登记表》(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查明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测试内容、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测试内容: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内容、公文写作能力为主。
(二)测试权重:
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40%。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加分条件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在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二)符合农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的报考者,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 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5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
六、合同签订
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聘用人员与单位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湟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