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公开曝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名单(第二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抓住典型事例,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湟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2017年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3家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被公开曝光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没有淡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公开曝光单位名单
湟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名单
(第二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违法行为 | 备注 |
1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局工程有限公司 | 2017年7月16日凌晨5时50分许,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第五标段60号隧洞在进行支护作业时,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 | 已处理 |
2 | 重庆正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3 | 青海青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