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新庄镇、拦隆口镇应退未退人员继续安排产业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上新庄镇、拦隆口镇应退未退人员继续安排产业扶持项目的批复》(湟政〔2017〕260号),现将2017年上新庄镇、拦隆口镇应退未退人员继续安排的产业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档立卡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扶组办〔2017〕36号)文件,我县共核查出应退未退仍需继续实施项目户16户、62人,其中:上新庄镇13户50人、拦隆口镇3户12人,在年初未下达产业扶持资金,经"回头看"后,仍需继续安排产业扶持项目;经征求贫困户意见,上新庄镇13户50人将产业扶持资金统一入股至青海格桑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分红,入股期限为3年,企业每年按入股资金的10%进行分红,13户50人巩固脱贫后续扶持政策,待省级脱贫后续扶持政策出台后参照执行。拦隆口镇3户12人实施产业扶持项目(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若对以上安排的产业扶持项目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0971-2230186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