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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浏览:865次 时间:2017-12-29 来源:本站

湟中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12月25日,县政府分别召开第11次政府党组会和县安委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尤其是工矿商贸建、危化和烟花爆竹、消防、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赵冬县长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吸取教训、把握全局,紧绷安全生产的这根弦一刻不能放松。10月份以来,不到两个月我县就连续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这些充分表明,事故防控措施仍然存在漏洞,隐患排查的仍然不细致,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征兆,没有第一时间采取防范措施,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部门还普遍存在监管盲区。我们一定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分析研究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紧盯住、盯牢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领域,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监管检查,要把执法监管的关口再前移,要把执法监管的覆盖面再扩大,要把行政处罚的力度再提高。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警钟长鸣和常抓不懈,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靠实责任、狠抓排查,岁末年初更应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今年各项工作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超能力、超强度的施工,极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尤其是渗水山体隧洞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需要冬季施工的项目,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月21日市安委会第13次全体会议要求:各县区要成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县安委会在已完成部署安排的基础上,要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见成实效。会议决定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迅速对各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覆盖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领域、每一个部位。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抢工期赶进度、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城镇燃气领域,要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和机关、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经营摊点等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并消除隐患;道路交通领域,重点盯紧"两客一危"车辆,打击"三超一疲劳"和非法营运行为;消防火灾领域,以防范高层建筑火灾为重点,加强"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要加大冬季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安全措施。各乡镇、国土、水务部门负责,加大地质灾害地段、矿山、尾矿库、涝池、水库等区域排查。安监、环保部门负责,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排查力度,限期销号整改隐患。公安、交通、教育部门负责,全面排查超载超运、黑车拉运、酒驾等行为,严查校车安全。市场监管、燃气、供水、供电公司负责,在"两节"来临之前,深入小区、住户,逐户排查电梯、壁挂炉、供气、供水、供电管网安全。公安、旅游等部门负责,认真研究制定"两节"期间文体活动方案、应急预案,保证活动期间群众安全。市场监管、旅游、教育等部门负责,深入排查网吧、商场、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各乡镇、林场及森林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把每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

(三)严肃问责、凝聚合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只有把问题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防微杜渐,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尽最大可能避免惨剧。一要坚决落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有担当意识、戒惧之心和忧患意识,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监督,盯紧抓实,在非常时期要有非常的举措,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多跑一跑不放心的企业,多查一查不放心的岗位,不放过任何一个危险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加大检查督查的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的高压态势。二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从近期发生事故的情况来看,暴露出"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处罚"等问题。部署千万次不如问责一次,县委、县政府对于发挥监管职能不力,不能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管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责,绝不能姑息迁就,今后如果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轻则是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坚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部分企业发生事故后存在侥幸心理,不报、迟报的现象仍然存在,针对此类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按照安全生产监管通报协查制度,实行各部门联合协查,采取停止审批项目、停止供应民爆物品、停止供电、停止拨付专项资金等措施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严格执行约谈通报、督办问责、"一票否决"等工作措施,强化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制度,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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