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根据《青海省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及《西宁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要求。为了使我县201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湟中县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湟中县(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受理机构
1、县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人事关系、居住证)在本县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受理地点:湟中县教育局二楼人事科(湟中县迎宾路104号,联系电话:2237499)。
西宁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在本市(人事关系、居住证)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受理地点:西宁市教育局二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宁市黄河路80号,联系电话:4393007:4393114-3)。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有效学历。有效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凡参加青海省"两学"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有效期内)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户口或人事关系在本地的申请者,直接给予认定其与国考合格证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已进行网上报名且通过现场确认的省考"两学"考试合格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说课、讲课、答辩三部分,测试时间、地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
2.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户口在本地的申请者,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申请认定与本人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思想品德考核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须据实填写。在职申请人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填写。
(六)普通话水平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教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七)身体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且体检合格。
四、工作安排
(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凡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且户口在本县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报完成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申请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其中,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省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导入数码相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背景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类型为JPG格式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2)核对报名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需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便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查询。
(3)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如实填写。
省考"两学"合格人员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8:00至4月19日23:59。
2018年春季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8:00至6月29日17:00。
2.现场确认
(1)省考"两学"合格人员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4月20日(不含节假日)。
(2)2018年春季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7月2日(不含节假日)。
(3)现场确认地点:湟中县教育局二楼人事科(湟中县迎宾路104号,联系电话:2237499)。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两学"省考合格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小二寸数码照片2张(照片后面写上自己的姓名、学科),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3.体检
省考"两学"合格人员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为2018年5月9日,申请人早晨8:00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018年春季国考合格人员体检时间为2018年7月9日,申请人早晨8:00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现场确认通过、体检合格的"两学"省考合格人员于2018年5月18日到鲁沙尔二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核查、录入、认定。
6.颁发证书。
7月1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湟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并于7月31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省考"两学"合格人员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8:00至4月19日17:00。
2018年春季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8:00至6月29日17:00。
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西宁市教育局安排进行。
五、测试用教课书
小学教师资格:教课用书统一为四年级课本。
初级教师资格:化学、物理教课书用书为九年级课本,其他的教科书用八年级课本。
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课用书为幼教全科教材。
六、申请任教学科
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幼儿园:学前教育。
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4.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5.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湟 中 县 教 育 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