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宁财监字〔2018 〕558号)要求,为保障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安全有效,结合我县今年检查重点,现制定我县2018年度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重点专项资金检查主要包括:2017年下达的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食品药品抽检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等相关专项资金(重点专项资金检查计划表附后)。
二、检查时间。
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从7月1日开始,8月20日前结束。
三、检查内容。
按照重点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违规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效益、财务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在财政专项资金落实使用中的资金滞留沉淀、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虚列支出、违规支存转移资金等以及财务核算违规等问题;查处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规改变项目用途、擅自变更项目、预决算不实、违反招投标法规、以旧顶新、重复建设、补助对象虚假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
为解决财政监督检查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提高核查工作效率,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内部科室配合检查和第三方检查相结合,采用现场检查的检查方式。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湟中县财政局综合科 2235033
湟中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