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现将《湟中县第二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拦隆口镇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村
拦隆口镇巴达村、上庄村、白杨口村、东拉科村、泥隆口村、上营村、合尔营村、前庄村、佰什营村、南门一村、麻子营村、千东村、千西村、铁家营村。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监管单位
湟中县拦隆口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拦隆口镇巴达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上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白杨口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东拉科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上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合尔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前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佰什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南门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麻子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千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千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铁家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及帐号开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目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暂由上述各村村委会代理运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类项目
巴达村将44.39万元资金(其中:4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39万元为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产业园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用于修建温室大棚。
(二)股份分红类项目
1、上庄村、白杨口村将每村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靖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修建蔬菜保鲜库。
2、东拉科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俊恒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扩大养殖规模。
3、泥隆口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富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扩大扩大养殖规模。
(三)商铺购置项目
上营村、合尔营村、前庄村、佰什营村、南门一村、麻子营村、千东村、千西村、铁家营村将375.04万元资金(其中:每村4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5.04万元为上营村、铁家营村、千东村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产业园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拦隆口镇集贸市场购买商铺,以收取租赁费的方式收益。
六、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579.43万元,其中:56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9.43万元为巴达村、上营村、千东村、铁家营村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创业园分红资金。
七、项目建设年限与进度安排
(一)巴达村项目建设期限:
2018年9月-2019年7月
(二)上庄村、白杨口村、东拉科村、泥隆口村入股分红项目、上营村、合尔营村、前庄村、佰什营村、南门一村、麻子营村、千东村、千西村、铁家营村项目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年9月)完成项目选择、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完成入股手续办理或签订商铺购置协议。
3、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在完成县级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八、利益联结机制
(一)建设类及商铺购买项目
拦隆口镇巴达村、上营村、合尔营村、前庄村、佰什营村、南门一村、麻子营村、千东村、千西村、铁家营村以上所有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二)股份分红类项目
上庄村、白杨口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靖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东拉科村村集体组织与湟中俊恒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泥隆口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富善种养殖专业合签订入股协议;入股期限均为3年;每年按入股资金的8.75%进行保底分红,具体分红收益时间、金额以协议内容为准。以上所有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应。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971-2230186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