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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第二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李家山镇实施方案的公示
浏览:506次 时间:2018-09-27 来源:本站

县政府: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现将《湟中县第二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李家山镇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村

李家山镇卡约村、岗岔村、马营村、董家湾、甘家村、吉家村、李家山、阴坡村、柳树庄村、纳家村、上西河村、勺麻营村、王家堡村、下油房村、新添堡村、新庄村、崖头村、陈家庄村、大路村。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监管单位

湟中县李家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李家山镇卡约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岗岔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马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陈家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大路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董家湾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甘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吉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李家山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柳树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纳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上西河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勺麻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王家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下油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新添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新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崖头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李家山镇阴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以及帐号开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目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暂由上述各村村委会代理运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类项目

1.岗岔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修建景区小木屋。

2.马营村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和80万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引进和购置加工生产设备等。

3.卡约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用于库房修建。

(二)股份分红类项目

1、陈家庄村、大路村、下油房村、阴坡村将每村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昊天生物有限公司,主要用于生产有机化肥等。

2、新庄村、王家堡村将每村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云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家电销售等。

3、甘家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西宁市城北区圣保路润滑油销售部,主要用于销售润滑油。

4、崖头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常绿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家禽养殖。

5、柳树庄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卓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发展观光农业。

6、董家湾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县青绿元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用于蔬菜种植。

7、李家山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县召荣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食用菌种植。

8、上西河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义杰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苗木种植。

9、吉家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德利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工程建设。

10、新添堡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省福犇福餐饮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发展餐饮服务。

11、勺麻营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西宁元瀚喜庆策划有限公司,主要用于购置设备等。

12、纳家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高达建设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用于绿化项目。

六、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1.建设类项目

(1)岗岔村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用于配置13座景区小木屋,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2)马营村项目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其中:①购置全自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设备投入40万,该项资金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②厂房建设资金为50万元;③粉条加工生产机器为5万元;④项目后期运行资金25万元以上三项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

(3)卡约村项目计划修建库房,建设规模360平方米,主要包括:①购置水泥120吨4.32万元 ;②购置钢筋8吨投资2.88万元 ;③购置红砖10万块投资5万元;④购置砂石250立方米投资4万元; ⑤购置模板10立方米投资2万元;⑥机械雇佣50小时费用1万元;⑦屋面建设360平方米投资3.6万元;⑧购置门窗投资2万元;⑨电线及线路配套设备投资1万元;⑩人工工资14.2万元。上述项目资金40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2.股份分红类项目

项目总投资640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七、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李家山镇卡约村、马营村、董家湾村、甘家村、吉家村、李家山村、阴坡村、柳树庄村、纳家村、上西河村、勺麻营村、王家堡村、下油房村、新添堡村、新庄村、崖头村、陈家庄村、大路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年9月)完成项目选择、项目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完成入股相关手续或项目建设工作。

3、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在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

(二)岗岔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年9月)完成项目选择、项目编制、申报、论证、审批。

2、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9年9月)完成景区木屋建设工作。

3、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2月)在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

八、利益联结机制

李家山镇陈家庄村、大路村、下油房村、阴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昊天生物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新庄村、王家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云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甘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西宁市城北区圣保路润滑油销售部签订入股协议;崖头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常绿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柳树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卓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董家湾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县青绿元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李家山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县召荣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上西河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义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吉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德利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新添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省福犇福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勺麻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西宁元瀚喜庆策划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纳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高达建设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入股期限均为一年,每年按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的7.5%-10%进行保底分红(其中:陈家庄村、大路村、下油房村、阴坡村、新庄村、王家堡村、崖头村、柳树庄村、董家湾村、李家山村、吉家村、勺麻营村按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10%保底分红;甘家村、纳家村按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7.5%保底分红;上西河村、新添堡村按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8%保底分红),具体分红收益时间、金额以协议内容为准。卡约村、岗岔村、马营村建设类项目及董家湾村、甘家村等16个村股份分红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收益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应。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971-2230186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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