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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第二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田家寨镇实施方案的公示
浏览:428次 时间:2018-09-27 来源:本站

县政府: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现将《湟中县第二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田家寨镇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村

田家寨镇喇家村、公牙村、李家庄村、泗洱河村、谢家村、石沟村、毛一村 、河湾村、新村、梁家村、甘家村、毛二村、毛家台村、李家台村。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监管单位

湟中县田家寨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田家寨镇喇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公牙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李家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泗洱河村村集济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谢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石沟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毛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河湾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梁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甘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毛二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毛家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田家寨镇李家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及帐号开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目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暂由上述各村村委会代理运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1、喇家村将42.49万元(其中:4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9万元为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田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公司牧草种子的加工销售。

2、毛一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县富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发展养殖业。

3、新村将45.29万元(其中: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29万元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荣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发展种养殖业。

4.公牙村、李家庄村、泗洱河村、谢家村、石沟村、河湾村、梁家村、甘家村、毛二村、毛家台村、李家台村将501.65万元(其中:每村4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0.5万元为河湾村整村推进项目入股到期资金,1.15万元为公牙村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青海千紫缘农业科技博览园,主要用于建设太空植物博览园建设。

六、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629.43万元,其中:56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0.5万元河湾村整村推进项目入股到期资金,8.93万元为2013年整村推进分红资金。

七、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年9月)完成项目选择、项目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完成入股相关手续。

3、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2月)在完成县级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

八、利益联结机制

喇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田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毛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县富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荣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公牙村、李家庄村、泗洱河村、谢家村、石沟村、河湾村、梁家村、甘家村、毛二村、毛家台村、李家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青海千紫缘农业科技博览园签订入股协议;入股期限均为3年,每年按照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6%-10%进行保底分红(其中:新村按照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10%保底分红,其余13个村投照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6%保底分红),具体分红收益时间、金额以协议内容为准。以上所有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应。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971-2230186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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