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政〔2018〕246号)》,现将《湟中县第三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拦隆口镇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村
拦隆口镇端巴营村、下鲁尔加村、泥隆台村。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监管单位
湟中县拦隆口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拦隆口镇端巴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下鲁尔加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拦隆口镇泥隆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及帐号开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目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暂由上述各村村委会代理运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
1、端巴营村将44.98万元资金(其中:4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98万元为端巴营村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产业园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拦隆口镇集贸市场购置商铺,以收取租赁费的方式收益。
2、下鲁尔加村将44.92万元资金(其中:4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92万元为下鲁尔加村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产业园分红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拦隆口镇集贸市场购置商铺,以收取租赁费的方式收益。
3、泥隆台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入股至湟中金富源营销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马铃薯种植。
六、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129.9万元,其中:120万元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98万元为端巴营村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产业园分红资金、4.92万元为下鲁尔加村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产业园分红资金。
七、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0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8年10月)完成入股手续办理或签订商铺购置协议。
3、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在完成县级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八、利益联结机制
拦隆口镇泥隆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湟中金富源营销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入股期限为三年,每年按投入资金的8%进行保底分红,具体分红收益时间、金额以协议内容为准。拦隆口镇端巴营村、下鲁尔加村、泥隆台村所有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2013年度项目产业园分红资金明细表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971-2230186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